【导语】:在一个参保年度内,参保人员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内的合规费用,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结算后,累计超过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以上的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
保定居民医保大病保险报销政策
在一个参保年度内,参保人员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内的合规费用,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结算后,累计超过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以上的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普通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大病保险年度起付标准为22305元,脱贫人口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15932元,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30万元;起付标准以上至10万元(含10万元)的报销60%;10万元以上至15万元(含15万元)的报销70%;15万元以上的报销80%。
在全面落实大病保险普惠待遇政策基础上,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实施起付标准降低50%(7966元)、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取消封顶线的倾斜保障政策;起付标准以上至10万元(含10万元)的报销65%;10万元以上至15万元(含15万元)的报销75%;15万元以上的报销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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