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住房公积金向申请且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及灵活就业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个人住房贷款。
一、贷款额度
(一) 保定首套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1、可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由管理中心根据借款申请人 (含共同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情况、购建住房价格、借款时限、还款能力及信用情况等综合确定。
根据账户余额倍数和缴存时间系数测定缴存人可贷额度(夫妻双方缴存公积金的,缴存时间系数分别按各自缴存时间核定,可贷额度双方合并计算;缴存人在住房公积金缴存期间出现断缴的,其账户余额可累计计算核定贷款额度)。
账户余额倍数:
①个贷率在80%(含)以上,×10倍;
②个贷率在80%以下,×15倍。
个贷率以中心公布上月末全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为准。
缴存时间系数区分本地正常缴存职工、灵活就业缴存人员、异地缴存职工三种情况:
①本地正常缴存职工缴存时间系数如下:
缴存时间 |
缴存时间系数 |
6个月≤缴存时间≤12个月 |
1.5 |
12个月<缴存时间≤24个月 |
1.6 |
24个月<缴存时间≤36个月 |
1.7 |
缴存时间>36个月以上 |
1.8 |
②灵活就业缴存人员缴存时间系数如下:
缴存时间 |
缴存时间系数 |
6个月≤缴存时间≤12个月 |
1.1 |
12个月<缴存时间≤24个月 |
1.2 |
24个月<缴存时间≤36个月 |
1.3 |
缴存时间>36个月以上 |
1.4 |
③异地缴存职工缴存时间系数如下:
缴存时间 |
缴存时间系数 |
6个月≤缴存时间≤12个月 |
0.5 |
12个月<缴存时间≤24个月 |
0.6 |
24个月<缴存时间≤36个月 |
0.8 |
缴存时间>36个月以上 |
1.0 |
可贷额度=账户余额×倍数×缴存时间系数。
2、最高贷款额度
(1)最高基础额度
缴存人家庭 |
单方缴存 (万元) |
夫妻双方缴存 (万元) |
60 |
90 |
|
二孩 |
80 |
100 |
三孩 |
130 |
|
“燕赵英才卡” |
130 |
实行差别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
①单方缴存公积金的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60万元;夫妻双方缴存公积金的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90万元。
②生育二孩的缴存人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单方缴存公积金的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80万元;夫妻双方缴存公积金的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100万元。
③生育三孩及以上的缴存人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130万元。
④取得保定市人才引进“燕赵英才卡”的缴存职工家庭购买首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130万元且不受缴存余额及缴存时间系数限制。
(2)最高额度上浮情形
绿色建筑:+20%
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星级以上的新建绿色建筑自住住房(含被动式超低能耗住房)或者政府批准的新建全装修自住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上浮20%。
(3)上浮后最高贷款额度
缴存人家庭 |
单方缴存 (万元) |
夫妻双方缴存 (万元) |
72 |
108 |
|
二孩 |
96 |
120 |
三孩 |
156 |
|
“燕赵英才卡” |
156 |
(二) 保定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1、可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由管理中心根据借款申请人 (含共同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情况、购建住房价格、借款时限、还款能力及信用情况等综合确定。
根据账户余额倍数和缴存时间系数测定缴存人可贷额度(夫妻双方缴存公积金的,缴存时间系数分别按各自缴存时间核定,可贷额度双方合并计算;缴存人在住房公积金缴存期间出现断缴的,其账户余额可累计计算核定贷款额度)。
账户余额倍数:
①个贷率在80%(含)以上,×10倍;
②个贷率在80%以下,×15倍。
个贷率以中心公布上月末全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为准。
缴存时间系数区分本地正常缴存职工、灵活就业缴存人员、异地缴存职工三种情况:
①本地正常缴存职工缴存时间系数如下:
缴存时间 |
缴存时间系数 |
6个月≤缴存时间≤12个月 |
1.5 |
12个月<缴存时间≤24个月 |
1.6 |
24个月<缴存时间≤36个月 |
1.7 |
缴存时间>36个月以上 |
1.8 |
②灵活就业缴存人员缴存时间系数如下:
缴存时间 |
缴存时间系数 |
6个月≤缴存时间≤12个月 |
1.1 |
12个月<缴存时间≤24个月 |
1.2 |
24个月<缴存时间≤36个月 |
1.3 |
缴存时间>36个月以上 |
1.4 |
③异地缴存职工缴存时间系数如下:
缴存时间 |
缴存时间系数 |
6个月≤缴存时间≤12个月 |
0.5 |
12个月<缴存时间≤24个月 |
0.6 |
24个月<缴存时间≤36个月 |
0.8 |
缴存时间>36个月以上 |
1.0 |
可贷额度=账户余额×倍数×缴存时间系数。
2、最高贷款额度
实行差别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
①单方缴存公积金的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60万元;夫妻双方缴存公积金的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90万元。
②生育二孩的缴存人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单方缴存公积金的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80万元;夫妻双方缴存公积金的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100万元。
③生育三孩及以上的缴存人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130万元。
④取得保定市人才引进“燕赵英才卡”的缴存职工家庭购买首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130万元且不受缴存余额及缴存时间系数限制。
(2)最高额度上浮情形
绿色建筑:+20%
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星级以上的新建绿色建筑自住住房(含被动式超低能耗住房)或者政府批准的新建全装修自住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上浮20%。
(3)上浮后最高贷款额度
单方缴存公积金的家庭:72万元
夫妻双方缴存公积金的家庭:108万元
二、贷款利率
(一) 保定首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5年(含)以下:2.1%
5年以上:2.6%
(二) 保定二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5年(含)以下:2.525%
5年以上:3.075%
三、首付比例
(一) 保定首套房公积金首付比例
购买首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住房价格的20%。
(二) 保定二套房公积金首付比例
购买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住房价格的20%;
购买第二套再交易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住房价格的30%。
四、贷款期限
贷款年限不超过30年且贷款到期日不超过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以出生年月为准)后5年,偿还贷款最高年龄不得超过男68周岁、女63周岁,同时不得高于抵(质)押物剩余使用年限,房屋使用年限以土地使用年限为准。
五、贷款计算器
点击计算:https://api.sjgjj.cn/html/fdjsqnew/index.html
六、贷款条件
借款申请人申请贷款,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 借款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应与其公积金缴存信息一致;
(二)借款申请人已按公积金有关规定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在申请贷款前连续、正常缴存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申请贷款时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不欠缴状态。在原缴存单位缴存又调入新单位连续缴存的,缴存时间合并计算;
(三)借款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能力,个人信用良好;
(四)已用自有资金交付符合规定比例的首付款,并提供合法、有效的票据;
(五)具有符合条件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六)具有管理中心认可的抵押、质押或保证的担保;
(七)未到法定退休年龄(国家另有规定可延长的,按其规定执行);
(八)属于灵活就业人员的,须具有我市行政区域户籍或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居住;
(九)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贷款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借款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贷款: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
(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5年内(含)逾期次数为连续3期(含)以上或累计6期(含)以上的;
(三)信用贷款类,逾期次数为连续3期以上或累计6期以上;
(四)助学贷款类,逾期次数为连续6期以上或累计12期以上的;
(五)信用卡类,逾期次数为连续6期或累计12期以上的;在最近24个月内(截至贷款申请日)逾期次数为6期以上的;在最近24个月内(截至贷款申请日),每月还款状态为“7”的;信用卡为冻结状态的;
(六)住房或消费类商业贷款中,逾期次数为连续6期以上或累计12期以上的;在最近24个月内(截至贷款申请日)逾期次数为连续3期以上或累计6期以上的;
(七)贷款或信用卡不良曾被起诉,并被记录征信系统的;
(八)各类贷款及信用卡有逾期欠款尚未还清的;
(九)提供虚假材料的;
(十)为他人提供担保且担保金额超5万元,尚未解除担保责任的;
(十一)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
(十二)贷款之前,已付清全部房款的;
(十三)父母与子女之间相互交易住房的;
(十四)超过贷款申请时效的:
1.建造、翻建普通自住住房,以规划部门许可证批准之日起超过1年的;
2.购买再交易住房的,从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超过90天的;
3.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和贷款政策规定的时效。
(十五)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贷款政策行为的。
七、贷款材料
(一)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均须提供以下基本资料:
1.身份证明: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婚姻状况证明:包括结婚证、离婚证等原件;
3.个人征信报告;
4.不动产档案查询证明原件:联网之前不动产证明在购房所在地不动产登记部门开具;联网的分中心、管理部不动产证明到营业厅查询、打印(自开具之日起30天内有效);
5.收入证明原件(自开具之日起30天内有效):
(1)保定行政区域内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按其月缴存基数核算月收入;
(2)保定行政区域外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按异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信息显示的月缴存基数核算月收入;
(3)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共同申请人,提供收入证明及近6个月(含)的工资卡对公流水或个税证明,不能提供工资卡对公流水或个税证明的,月收入按照管理中心确定的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标准执行;
(4)共同申请人为现役军人的,由所在部队出具有效收入证明;
(5)共同申请人为军转自主择业的,由军转部门出具有效收入证明;
(6)共同申请人已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或退休手续)及退休金银行卡流水;
6.借款申请人有效还款银行卡(须为借款申请人姓名);
7.特殊情况下须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
(二)不同住房类型贷款另须提供以下相应资料:
1.购买商品住房的:
(1)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
(2)首付款票据;
2.购买集资建房的:
(1)职工与集资建房单位签订的购房合同;
(2)首付款票据;
3.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含限价商品房)的:
(1)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经济适用住房购房合同;
(2)准购证;
(3)首付款票据;
4.购买拆迁安置住房的:
(1)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
(2)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书;
(3)首付款票据;
5.购买再交易住房的:
(1)过户前受理的:提供过户前的《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售房人收款银行卡(与借款申请人还款卡为同一银行)、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2)过户后受理的:提供过户后的《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存量房买卖合同》、契税税票原件;售房人收款银行卡(与借款申请人还款卡为同一银行)、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6.建造、翻建住房的:
(1)不动产权证书;
(2)施工单位出具的票据和资金流水;
(3)工程概预算;
(4)施工方收款账号;
(5)县级(含)以上规划、建设部门的批准文件;
7.大修住房的(2/3(含)及以上房屋主体结构修缮):
(1)房屋权属证明;
(2)施工单位出具的票据和资金流水;
(3)工程概预算书;
(4)施工方收款账号;
(5)县级(含)以上住建部门认定的有资质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C、D级房屋安全鉴定证明。
八、贷款流程
(一) 线上办理
1、首先可在手机应用市场下载手机公积金APP(点击下载)
2、打开APP,定位选择保定市
3、点击注册登录,填写相关信息
4、进入后选择对应选项办理
(二) 线下办理
(一)商品住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住房(含限价商品房)、拆迁安置住房
开发企业楼盘项目手续齐全,提出合作申请,签订《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项目合作协议》,且楼盘形象进度达到要求后受理个人住房贷款。分中心、管理部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或不准予贷款的决定。准予贷款的,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发放;不准予贷款的,通知借款申请人并告知原因。
(二)再交易住房
借款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与售房人持办理要件资料向分中心、管理部提出贷款申请,分中心、管理部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或不准予贷款的决定。准予贷款的,在收执《不动产权证书》及《不动产登记证明》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发放;不准予贷款的,通知借款申请人并告知原因。
(三)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住房
借款人持办理要件资料向分中心、管理部提出贷款申请,分中心、管理部现场调查核实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或不准予贷款的决定。准予贷款的,在收执《不动产权证书》及《不动产登记证明》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发放,不准予贷款的,通知借款申请人并告知原因。
九、办理地点
1、高新区管理部
朝阳北大街1898号电谷源盛广场B座 03123195623
2、市民中心
乐凯北大街与北二环交叉口西北角 03126788153
3、莲池区管理部
红阳大街59号假日公馆底商 03123192076
4、竞秀区管理部
乐凯北大街437号电厂生活区一区3号楼底商 03123192330
保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县区管理部地址电话汇总
十、还款方式
1、等额本息
方式介绍:等额本息还款法是指借款人在整个还款期内,每月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之和保持不变。但每月还款额中的本金比重逐月增加,利息比重逐月减少的一种还款方式。
计算公式:每月还款额 = [贷款本金×月利率×(1 + 月利率)^还款月数]÷[(1 + 月利率)^还款月数 - 1]。
2、等额本金
方式介绍:等额本金还款法是指借款人每月偿还贷款本金固定不变。即本金在整个还款期内平均分摊,但所付贷款利息逐月减少,还款期内还贷额逐月递减的一种还款方式。
计算公式:每月还款额 =(贷款本金÷还款月数)+(贷款本金 - 已归还本金累计额)×月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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