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保定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所有合作银行可按以贷还贷和先还后贷两种方式办理“商转公”业务。
保定哪些银行能办理商转公以贷还贷业务?
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保定银行、华夏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保定农村商业银行、河北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光大银行、沧州银行、北京银行、邢台银行、平安银行、邯郸银行。
自2025年5月20日起,可按以贷还贷方式办理“商转公”业务的合作银行除中国银行、农业银行等6家银行外,新增交通银行、邮储银行等13家银行。增加后,中心所有合作银行可按以贷还贷和先还后贷两种方式办理“商转公”业务。请符合《保定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置换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实施暂行办法》申请条件的转贷人按规定程序到购房所在地的分中心、管理部进行办理。
保定商转公以贷还贷方式说明
转贷人到分中心、管理部(以下简称中心分支机构)柜面预审进行预登记、申请商转公业务,中心分支机构审批通过后,中心受托银行到不动产权登记部门办理顺位抵押登记手续,中心取得第二顺位抵押权后,将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发放至商贷银行指定还款账户,商贷银行办理结清及解押手续,中心成为第一顺位抵押权人。(此业务办理银行暂为建设银行保定莲池支行及各县(市)支行、工商银行保定莲池支行及各县(市)支行、农业银行保定高开区支行及各县(市)支行、中国银行保定高开区支行及各县(市)支行、华夏银行保定分行营业部及各县(市)支行、保定银行直属支行及各县(市)支行,其他银行待成熟后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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