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保定市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申领指南

【导语】:根据保定市交通运输局、保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保定市公安局、保定市财政局、保定市商务局、保定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印发的《保定市交通运输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实施方案》,现在我市正式启动2025年度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申领与发放工作。

  一、补贴范围

  (一)报废货车符合以下条件的,车辆所有人可以申请资金:

  1、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中型、重型营运货车;

  2、持有公安机关开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和具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开具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及车辆注销前,交通运输部门发放的有效《道路运输证》

  (二)报废更新货车符合以下条件的,车辆所有人可以申请资金:

  1、报废车辆应当符合前述(一)中报废车辆要求;

  2、新购置车辆应当为注册登记的国六b排放标准或新能源车辆,并持有交通运输部门发放的有效《道路运输证》。其中,新能源车辆应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

  3、新购置车辆与报废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一致。

  (三)新购置货车符合以下条件的,车辆所有人可以申请资金:

  新购置车辆应当为注册登记的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须符合《城市物流配送汽车选型技术要求》(GB/T29912)相关要求,并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且持有交通运输部门发放的有效《道路运输证》。

  二、受理时限及要求

  车籍归属地为保定市的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及新购置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补贴时间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报废货车《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日期、新购置货车《机动车行驶证》注册登记日期和《道路运输证》发放日期均应在政策实施期内。其中,车辆报废时间以《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上“交车日期”为准,新购置车辆(未办理过过户的车辆)以当地发证机关配发的《道路运输证》上日期为准。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按照报废车辆类型、提前报废时间和新购置车辆动力类型等,实施差别化资金补贴标准,同一台车辆不能重复申请补贴。已获得中央其他资金渠道支持的车辆,不纳入本次补贴资金支持范围。

  三、申请渠道

  申请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的营运货车所有人,应当在2025年12月31日通过“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微信小程序向车籍地所在地相关部门提出申请,按要求填报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请信息。申请人可在微信搜索“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或扫描二维码进入小程序。

  ↓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申报↓

  四、申请方式

  申请补贴资金采用领取“补贴资格”的方式。每个用户针对同一补贴资格类型仅可持有一张待使用补贴资格券,有效期为自发放之日起30天。每个用户(个人以身份证号为准,企业以营业执照为准)在领取到一次补贴资格完成补贴申请后,方可再次领取。补贴资格按期发放随时调整,先到先得,发完为止。

  五、申请材料

  第一步:申请补贴的车辆,必须为营运性质车辆(车辆行驶证中“车辆性质”为营运,且具备有效道路运输证或道路运输证注销证明)

  第二步:报废更新车辆的申请人请至车籍所在地生态环保部门获取排放标准认定结果;

  第三步:准备好与报废车辆所有人一致的银行卡并电话询问办卡银行的行号。提示:1、银行卡必须是一类账户(Ⅰ类户);2、填写银行卡号时,请多次核对,确保正确;3、保证银行卡功能正常。4、银行名称必须为全称(例如:如:“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XX大街支行”)5、银行行号,请电话咨询银行卡办理时的银行(不要发送短信至客服电话获取)。

  第四步:提交材料

  申请材料通过“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微信小程序中的“附件”形式提交(支持多份材料点击)。为避免材料模糊无法顺利申领补贴,延误申领,请尽量采取提交原件扫描件的方式(复印件无效)。

  (一)仅报废车辆:

  1、与行车本、道路运输证名称一致的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的身份证或营业执照;

  2、报废车辆的《车辆行驶证》;

  3、报废车辆的《车辆登记证书》;

  4、《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报废补贴申领一联);

  5、《机动车注销证明》;

  6、《道路运输证注销证明》;

  7、车籍所在地生态环境局确认的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认定结果;

  8、委托代办的,提供书面《代办委托书》(A4纸,双方印章),以及被委托人身份证照片(正、背面)。

  (二)报废且新购车辆:

  1、与行车本、道路运输证名称一致的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的身份证或营业执照;

  2、新购置车辆的《车辆行驶证》;

  3、新购置车辆的《车辆登记证书》;

  4、新购置车辆的《车辆出厂合格证》(正、背面);

  5、新购置车辆《环保信息随车清单》;

  6、新购置车辆的电子《道路运输证》;

  7、新购置车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

  8、报废车辆的《车辆行驶证》;

  9、报废车辆的《车辆登记证书》;

  10、《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交报废补贴申领一联);

  11、《机动车注销证明》;

  12、《道路运输证注销证明》;

  13、车籍所在地生态环境局确认的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认定及新购置车辆国六b阶段排放认定结果;

  14、委托代办的,提供书面《代办委托书》(A4纸,双方印章),以及被委托人身份证照片(正、背面)。

  注:

  报废且新购置新能源货车的,除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交:

  1、《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可在当地税务机关完税窗口打印)

  2、《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截图(注明批次)

  3、《车辆一致性证书》(正、背面);

  4、车辆生产厂家出具的证明(正面符合GB29912相关规定)

  (三)新购置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

  1、与行车本、营运证名称一致的车主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2、《车辆行驶证》

  3、《车辆登记证书》

  4、《车辆出厂合格证》(正、背面);

  5、《车辆一致性证书》(正、背面);

  6、《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

  7、车辆生产厂家出具的证明(正面符合GB29912相关规定)

  8、电子《道路运输证》;

  9、《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纳税类型”为“免减税车辆”);

  10、委托代办的,提供书面《代办委托书》(A4纸,双方印章),以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正、背面)。

  六、补贴标准

  1、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补贴标准见表1。

  2、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并新购营运货车补贴标准按以下方法计算:

  报废并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货车补贴=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补贴+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货车补贴

  报废并新购新能源货车补贴=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补贴+新购新能源营运货车补贴

  其中,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货车或新能源营运货车补贴标准见表2。报废老旧营运货车提前报废时间不足1年的,可以申请新购营运货车补贴。

  3、仅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补贴标准为3.5万元/辆。

  表1 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补贴标准

  表2 新购营运货车补贴标准

  

  七、其他相关事项

  1、补贴申请人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利用不正当手段套取补贴资金的,将追回补贴资金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买卖、伪造、变造《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道路运输证注销证明》等材料的,有关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2、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按照报废车辆类型、提前报废时间和新购置车辆动力类型等,实施差别化资金补贴标准,同一台车辆不能重复申请补贴。已获得中央其他资金渠道支持的车辆,不纳入本次补贴资金支持范围。

  八、补贴资金申请受理点

  车辆或设备符合条件的企业或个人,可到以下受理点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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