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安肃镇南孤庄营小学2025年计划招生90人、2个班,报名时间为7月14日-7月15日,详见正文。
安肃镇南孤庄营小学2025年招生方案
为规范招生秩序,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促进教育公平,根据上级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2025年招生工作方案。
一、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计划范围
计划招生90人、2个班;
招生范围为南孤庄营村、中孤庄营村、北孤庄营村村民子女及三村范围内的外来务工、经商和买房人员随迁子女。职中附近的务工、经商和买房人员随迁子女。
三、招生报名时间
7月14日-7月15日
(一)7月 14日上午8:00-11:30,招收南孤庄营、中孤庄营、北孤庄营三村户籍适龄儿童。
(二)7月 14日下午2:00-5:00,招收片区内买房随迁子女。
(三)7月 15日上午8:00-11:30,招收片区内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子女。(注:如果7月14已达到招生计划数,7月15日不再招收进城务工经商子女)
四、招生报名条件
(一)按户籍报名条件
需提交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在一起的户口本,户主须为孩子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出生医学证明等证明材料。
(二)进城务工、经商和购房人员随迁子女
1.购房随迁适龄子女
房产需属于孩子的父母一方;房产属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孩子父亲或母亲须为独生子女,且需孩子及父母一方与房产所有者在同一个户口本上。共有房产须为直系亲属间共有(孩子父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有),且孩子父亲或母亲须为独生子女,并实际长期居住,如通过入户调查发现未实际居住则取消入学资格。必须同时提交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在一起的户口本、医学出生证明、房产证(或住建局备案的购房合同)等的原件和复印件;已入住新购住房暂未办理房产证,需提供网签购房合同、全额购房正式发票等相关资料;小产权、新民居房产需提供购房合同或协议,购房交款票据、银行流水(需到银行网点打印盖章)等,二手房还需提供原房主放弃房屋产权声明或承诺书。所购房产的一切凭证必须与监护人的姓名一致,小产权、新民居房产还需提供跨度一年及以上的机打水、电、暖(燃气)票据,交费人必须是孩子父母一方;没有交付使用的新购住房不能作为入学的条件。区外户籍学生入学需至少父母一方和孩子办理居住证。
2.区外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适龄子女
必须同时提供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在一起的户口本、居住证、医学出生证明、劳动主管部门提供的工作证明(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务协议(证明)或营业执照、租房协议或证明等的原件和复印件。
3.公租房、廉租房家庭子女
须提供与住建部门签订的租房协议原件和复印件,承租人必须为孩子父母;区外户籍须办理居住证。
(三)适龄残疾儿童
按政策接收招生范围内的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对不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的适龄残疾儿童,由学校协助其到区特教学校就读或者纳入送教,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都接受义务教育。
(四)贫困家庭适龄儿童
按国家扶贫政策,对于政策内的原建档立卡或农村低保等四类家庭的子女,依法入学,享受国家相关政策。
五、其他入学要求
(一)家长要按学校要求提供相关报名材料。如材料不全或不能达到学校要求的,请各家长在学校招生日期前自行完善相关资料(如迁移户籍、办理房产证、房产过户、办理居住证等),招生后不再受理。对不能提供有效房产证明、区外户籍人员不能提供居住证、二手房未过户等不能按要求提供各项入学资料的,学校不予接收。
(二)报名入学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学校将公示招生名单,接受社会监督。2025年招生工作建立入学资格联合审查制度,在报名时、入学前和入学后建学籍时对入学报名资料进行多次严格审查,全面审核学生户籍、住房等资料,严厉打击造假行为。将以伪造假证件材料获取入学资格的学生列入招生黑名单,学校不予接收或清退,并依规依纪依法移交相关部门,对提交虚假资料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处理。
(三)严格按招生时间进行报名。若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名,须在报名时间内向学校说明情况。逾期不接受报名。
六、工作要求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领导班子与一年级班主任老师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做好此次招生工作,切实保障所有适龄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举报邮箱:ngzyxx@126.com。
保定市徐水区安肃镇南孤庄营小学
2025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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